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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篇的標題聽起來好像很『俗』,但是我確實想了很久...另外,該從何說起也讓我很頭痛...

先看圖說話吧:
左邊是我的房東,小孩不是他的啦 !

中間是我抱著兩個多月大的尼可拉司,看他的小手和我的大手相比... 
這張是房東手機照的,所以畫質不太好...

右邊是尼可拉司的媽媽(Doerte)。D是房東的一個朋友的朋友,單親媽媽,芳年37。
尼可拉司的爸爸偶而會來探望他,但並沒有意願和D共組家庭... 



其實在女權運動『很』發達前,一切『好像』比較簡單:
男人如果把女人的肚子搞大了,就得走上婚姻之路;
女人也可能用這個手法讓喜歡的男人和自己定下來... 

房東雖問了D是否也出這招?D的回答是並不盡然... 因為,~~
尼可拉司的爸爸『當時』知道她有想要寶寶的打算,
現在D打算到秋天時才決定是否填上父親不詳。

如果D填上了父名,依照德國的律法,
尼可拉司的爸爸得依照他的收入付出一半的養育費,不管他是否願意。
言談中,我們隱約猜到如果D到時沒填上,尼可拉司的爸爸大概也不會有機會再看到他了。
D是一位能幹的職業婦女,試想被一個男人這樣拒絕,真是莫大的污辱。
以同樣是女人的心情看來,我大概也會想這是我『一個人』的孩子,
『儘管是一個人養育,但我還是供應的起的,父欄就不詳吧!!!』
但房東認為這樣對孩子有失公平~~母親不應該剝奪小孩能夠有父親的權力,
不管之後每次會面時喚起那父親不要小孩的記憶有多麼不堪... 
母親不應該把父親驅走,不管他是否盡到作父親該有的責任。

其實不管怎麼填,在我看來,尼可拉司的父母運好像有點糟:
如果尼可拉司的父親軟化了,他將有一個父母感情不太和睦的家庭...
如果父欄是填上了,他將來會知道父親當初是不要他的,負擔了養育費又怎麼樣... 
如果父欄沒填上,他一輩子會對父親有什麼樣的記憶呢?

我們的早餐會後,我和房東有些小討論。
本來,男人和女人的看法就會因為不同的付出有所出入...
但在我看來,房東會有這樣的想法是因為當年他的太太也是單親媽媽,
房東和她認識時,房東太太的小孩已經三四歲,會認人了!
房東太太當時的男友也不要小孩,所以房東太太也決定單獨養育...
幸好,她後來遇上了房東,小孩的成長過程中有了爸爸!

我問房東,在他的好朋友圈子裡,有誰有家庭(結了婚,有小孩),婚姻生活美滿的?

Joerg & Teresa:
婚姻生活大概還可以,只是Teresa可能不是那麼幸福....根具房東觀察。
這我也認同,她一身消瘦,煙抽得很凶....
Joerg曾是作帆船上那塊帆布的學徒,可惜長年失業。畢竟那不是當紅的職業...
Teresa是老師,獨撐家裡經濟大局,有兩個很難搞的小孩,彼此不喜歡,
每年度假都是一個人帶一個小孩~~去不一樣的地方....

Wolle & Gabi:
學心理的Gabi 離了婚,帶著小兒子和Wolle一起生活了這些年。
Wolle和Gabi至今沒有結婚,兒子不叫Wolle爸爸,但叫他Wolle。
『小』兒子今年上大學去了,兩人感情還不錯。

Nobert & Ulrike:
兩人都是老師,共有一個兒子Jan。曾經嘗試在一起兩三次,至今關係不定~~
Ulrike想要家庭,Nobert不要。Nobert真的是一個很好相處的人,我也很喜歡他,
但他拒絕了Ulrike...我要房東問他原因,房東自己也很好奇!
Nobert不願透露,他想別人會以為他是瘋子...
但他們三人每年都會一起度假,Nobert 和Ulrike是共睡一張床的!


Detle & Gabi:
兩人有一個剛上小學的孩子,到去年為止,和血癌奮戰。
大概是美滿的一對,也可能是房東跟他比較沒那麼近,他們也沒有結婚!!

我的感想:
婚姻越來越不能守住兩個人,兩個人的小孩也不能將兩個人維繫在一起,我還能信什麼?

房東的感想:
新的家庭生活形態,趨勢使然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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